在工作中不小心把厂里面的东西弄坏了 要赔偿全部赔偿金吗 老板把我开除了 还说不给工资?

如题所述

如果是在上班时间不小心弄坏的,那不要赔偿,因为那是在工作当中是为厂家生产为厂家挣钱,不应该赔偿。如果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上班时间不小心弄坏的,那不要赔偿,因为那是在工作当中是为厂家生产为厂家挣钱,不应该赔偿。如果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属于自己的正常工资应立即结算,劳动者辞职报告交一个月后,是可以离开公司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30
看你是故意的还是在工作当中弄坏的。如果是在上班时间不小心弄坏的,那不要赔偿?因为那是在工作当中你是为厂家生产为厂家挣钱,应不要赔偿金,反过来如果你不管操作失不失误被机器弄伤,厂里要给你赔钱,这是工作中的伤叫工伤,如果老板扣你工资你可以告他去呀,要为自己的劳动维权
第2个回答  2020-03-30
是你弄坏的,肯定要赔偿,至于陪多少,和老板协商。弄到老板都要都要开除你,说明那东西是工厂运行的必须品,你还必须赔偿。
第3个回答  2020-03-30
在工作中损坏厂里的东西,应该是要赔偿的,您可以和老板具体协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3-30
哦,这块的话,您得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这块应该有相关的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