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每个月的都拖延发放工资,并没有解释原因,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里的四种情形是需要加付赔偿金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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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8
法律上来说可以,但可能这是你在公司最后一个班
第2个回答  2019-11-28
你就这事问下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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