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厂房通常会有很多问题出现,比如资金、人员、项目都就位,可却因为租赁的经营场所出现了问题,导致刚刚起步的创业者止于创业第一步,巨额经济损失不算,精神备受摧残,创业激情被残酷的现实浇得冰冷。虽然最终通过诉讼挽回了部分损失,但是耽误的时间和消耗的精力是无法弥补的。
那么在厂房出租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1、对出租人应主要了解以下内容:他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
示例:厂房是否具有合法产权证书?这是共同财产权利吗?它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没有被分类为危险房屋吗?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等。
查验不动产登记证,而是要求出租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登记信息,包括查封、抵押、登记等情况。房屋没有合法的不动产产权证明的,尽量不要租,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不仅可能导致消防手续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无法办理等等一系列问题无法正常开业,也可能在后期诉讼中,租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你也可以找中工ZHAO商网了解厂房出租的详情内容。承租人装修损失、推广损失都不能完全得到赔偿,而出租人这边还可以照样收取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被抵押、查封的,承租人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法院一般都不支持,所以,了解房产查封、抵押的情况很重要。
2、明确设施和设备的交付和验收程序以及管理职责。
出租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设施和设备应由承租人管理,并在移交表格中注明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和状态。承租人签署并确认后,就意味着设备发生故障并引起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因此,完整的交付和接受程序以及管理职责的定义可以有效地防止法律纠纷并降低出租人的法律风险。
3、位置应该选正确。
如果生产中有大量废料,则必须将其出售以赚钱。您必须注意它。选择地点之前,必须询问当地的工业废料是否由专员收集。
在许多地方,当地会被迫买卖,其价格通常远低于市场价格。这种生意只能赚钱,却不会亏损。因此,如果生产有大量废料,则一定要选择一个可以自己处理的地方。
4、证件是否齐全。
土地证,房产证,消防审批等。
5、出租是否合法。
厂房是否可以出租,业主是否可以提供正式的租赁厂房设施状况。房屋结构是否有损坏,消防设施是否可用等。
厂房出租需要明确几点项目:
【地理位置】城市,区域,子市场,路名
【面积】多大面积
【规格】平库,高标库,还是月台库,危险品仓库等
【场地 】是否要求大场地,要停车,多长的车,大车频繁吗?有没有噪音
【停车位】停车位充足,跟场地一起,有没有晚上平时停车的
【交通因素】交通是否便利 ,距离高速几公里,大路,港口,工业区等的距离
【是否可办理环评】可环评,一些企业审批需要办理环评,才能进行生产
【配办公】办公室有自建的,或者现成的,标准的办公室的,还可以带厨房的。
【房东】原房东还是二手房东,产证说明都可以。这个也影响的
【规格】可改冷库,如果是食品类的,需要这一项
【高台】可改高台,一些大的车子需要卸货,需要月台
【注册】是否可以注册,还是要求必须要注册
以下是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二、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三、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1.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2.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3.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4.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5.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6.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四、对租赁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1.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应交付有关使用说明、装配图纸、操作规程等,这些在制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加以明确约定。
3.租赁物上存在权利瑕疵,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4.厂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厂房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
6.承租人未经厂库房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厂房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对利用押金进行合同欺诈的防范。
在厂房出租,库房出租,土地出租,等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而主要工作都应在合同订立前进行。出租厂房人一般希望承租厂房的人能提供押金或担保并希望金额能与租赁物价值相当,以防止合同欺诈的发生。承租人则希望不交押金或少交押金。对出租人来说除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数额押金外,还应对承租人的身份情况、资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以免损失。对承租人来讲,则应对租赁物的价值有清楚了解,根据不同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多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