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一家公司上班,说是试用期七天,已经上了六天的班,没有签订合同。经理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

但是他也不辞掉我,就是让我自己走。我上的这几天班有工资吗?谢谢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无故辞退劳动者,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能证明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不需要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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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6
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注明试用期。口头协议的试用期并不受法律保护,员工可以以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由直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但是你工作时间只有6天,应该是按公司制度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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