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到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什么手续

亲戚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结果发生事故,在走路时被小汽车撞到,导致死亡。我们马上去了几个人去处理,现在交警队把责任已经划清,要求那边赔偿的时候,他们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说要求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和火化证明,请问,这是不是正常的手续?

1、如果是负全责,需要通过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向保险公司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然后双车到定损中心定损后修车;

2、如果自己无责,也要向保险公司的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因为交通强制险中有一条规定,无责方需要向有责赔付一定的修理费用;

3、双方修好车后,交换行驶证、驾驶证、修理发票及修理清单的复印件,到各自公司领取赔款。

4、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扩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

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下列六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险理赔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辆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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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1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保险赔偿都需要的手续

1、如果是负全责,需要通过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向保险公司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然后双车到定损中心定损后修车;

2、如果自己无责,也要向保险公司的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因为交通强制险中有一条规定,无责方需要向有责赔付一定的修理费用;

3、双方修好车后,交换行驶证、驾驶证、修理发票及修理清单的复印件,到各自公司领取赔款。

4、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保险理赔: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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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28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6、赔付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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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6-27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保险赔偿都需要的手续
  1、如果是负全责,需要通过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向保险公司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然后双车到定损中心定损后修车;
  2、如果自己无责,也要向保险公司的客服做案件信息记录,因为交通强制险中有一条规定,无责方需要向有责赔付一定的修理费用;
  3、双方修好车后,交换行驶证、驾驶证、修理发票及修理清单的复印件,到各自公司领取赔款。
  4、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您好!
人身保险死亡都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的,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如下:
责任证明,如果是交通事故一定要有交警判定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受益人家属证明.身份证件,等,如果是出差,自己又没有责任的情况下,单位有保险也可以获得赔付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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