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员工社保多交了一月怎么办

办理3月份社保减员共计3人(填写的2月,3月生效),明明是在扣款前办理的:3月7日办理2个人减员,3月10日上午办理了1个人减员。3月10日下午才扣款。当时办理时工作人员问我扣款没,我说没有。后来她也没说什么。现在我才发现3月最后一个人的社保并没有减员成功:3月减员成功2人。4月的社保扣款正常:这时相当于减员成功3人。这改怎么办,还能办理退款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职工多缴社保申请退回方法

一、在企业缴费之后没有发生退休及转移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到地税部门办理退费:

第一步,持离职员工的离职证明、缴费票据到地税申请退费,并由地税部门重新确定缴费基数;

第二步,到企业参保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当月做实账户删除;

第三步,到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企业处办理申请退费手续(退费材料中必须包括地税出具的认定缴费基数错误的证明、缴费票据、退费申请表);

第四步,办理完上述的手续之后到地税退费,并向地税申报正确缴费。

二、企业恰好有新增人员漏保的,可重新报盘,将当月做实账户删除,按正确的缴费人员做实账户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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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既然已经离职,那说明合同终止了,由于公司员工操作上的过错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只能公司自己负责。不过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尽量友好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于金额不是很多,由公司自己解决也是问题不大。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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