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买社保怎么转回本地

如题所述

可以转回本地,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外地社保转回本地的程序如下:
1、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
2、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
进行外地社保转回本地的程序时,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转移需要出具很多资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原单位参保明细、缴费记录等,所以在转移社保关系之前就要提前备好所有的东西,至于转移手续、基金划转、就由转出方和接收方的社保机构恰接了。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部分,社保可以由单位补交,也可以由个人补交。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只要断缴不超过三个月都可以补交,社保本身是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经济来源的人口提供的收入和补偿。是由政府举办的社保计划。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本地社保转出到外地的程序
1、参保人至当地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当地社保机构;
4、当地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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