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如何选举的

如题所述

  在二百年前美国刚建国时,美国的先贤就设计了"选举人"制度,当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虚假承诺骗取选票,由"选举人"间接选总统,以避免弊端。但今天这层意义已消失,它和间接选举无关,也没有实际的选举人,只有"选举人票"。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尊重各州的权利,它是美式民主的放权、尊重地方州权的体现。
  美国全部"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
  按照选举人票制度,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赢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投票,就算赢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被称为"赢者通吃"。候选人在各州赢得的选举人票累计超过538票的一半(270张),就当选总统。
  由于是采用赢者通吃的计算方式,那么就可能出现候选人赢了全国按人头计算的普选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了大选的现象。例如,2000年大选时,在全国人头票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多出50万张,但由于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赢了戈尔几百张人头票,按赢者通吃原则,布什就赢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因而使他的选举人票在全国超过半数,而当选了总统。

选民资格
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

候选资格
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在选区居住(因此美国前第一夫人希拉里为竞选纽约州参议员而临时移居纽约州)。

产生办法
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如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
一般候选人通过预选的方式获得党内提名。预选制度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美国在19世纪30年代形成了由政党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的制度,从那以后,大多数议员都由党内的秘密会议提名产生,而这种制度使议员人选往往由党魁所控制。1867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克劳福县首先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地方的公职候选人,即由两党的选民直接投票确定该政党提名的候选人。20世纪初,直接预选制度得到推广,到1917年,全国48个州中已有44个实行了某种形式的直接预选制。现在,美国所有50个州都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政党候选人。

参议选举
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现在50个州中有49个州都授权州长指定参议员继任者,只有俄勒冈州是例外,必须经过补选选出参议员继任者。
1866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参议员选举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约半数州使用两院表决,即州议会两院以院为单位分别选举,直到两院各以过半数票选出同一人士为联邦参议员,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两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国会开会后几个月,参议院的有些州议席还空缺。另外半数州使用“联席投票制”,即州议会两院议员一起投票,获多数票者当选。各州自行其是的选举制度给国会选举带来不少混乱。1866年7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向全院提交报告,建议国会通过法律,统一参议员选举制度。国会两院迅速通过了有关议案。
新的参议员选举方式为:州议会两院分别投票,采用口头表决方式选举参议员,次日,两院应举行联席会议,清点两院表决结果,如果两院分别以过半数票选举同一人为联邦参议员,应即行宣布该人当选;如没有一个同时获得两院过半数者,该州议会两院应在同一会期每天中午12点,至少每日一次地举行联席投票,直至选出联邦参议员。
这种通过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联邦参议员的做法一直沿用到1913年。1913年,三分之二的州批准宪法第17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参议员由每州人民选举,即在州议会选举参议员前先由该州选民预选,州议会的选举实质上只是对预选结果加盖公章。
目前,美国有48个州参议员选举只须一次投票,获得简单多数者就可以当选,只有佐治亚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是例外。
参议员选举投票是非强制性的。

众议选举
美国宪法将众议员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员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众议员与人口的比例不得超过1∶3万(即每位众议员至少须代表3万选民),但每个州至少应有1名众议员。美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依普查结果重新分配众议院议席。如按此比例,美国国会现在议员数将高达7000人。现在的435位议员数是按1910年第13次人口普查结果定下的。在第87届国会时曾又给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各一个名额,使众议院有437名议员,但人们普遍认为像英国平民院那样拥有650个议员的立法机构太庞大、太笨重了,不希望再增加众议员数额,因此1929年国会将众议员总数固定为435名后不再随人口增加名额。
美国宪法规定众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不得少于3万,但实践中发现这个规定范围太宽。与最高法院通过案例确定的“尽量使每一位议员与其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相当”原则不相符。因此最高法院又通过一个案例裁决划分选区时要使各选区人口比例差额不超过3.1%。
1967年美国又通过法律取消了所有以州为单位选举众议员的办法,即如果给某一州分配了3个名额,该州必须在本州划分3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位议员,而不得全州选民集体投票选出3名议员,当然若该州只有一个名额的除外。现行的众议院议席分配中加利福尼亚州的议席数最多,为52席;纽约州其次,为29席;阿拉斯加等7个州各有1席;仅有14个州的议席数超过10席。
众议院除有各州选出的议员外还有从波多黎各自由邦来的属地代表(Resident Commissioner),哥伦比亚特区、美属萨摩亚、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的列席代表(delegates),这些派驻众议院的代表享有大部分众议员的权力,只是不能投票表决。

选举管理
联邦竞选法规定由联邦选举委员会管理有关选举事务。联邦选举委员会由6人组成,他们经总统提名,由参议院认可产生。联邦选举委员会专门执行联邦选举管理法,对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根据联邦竞选法规定,任何个人在同一年内,对同一竞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对所有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5000美元,对同一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20000美元。任何政治行动委员会在一年内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15000美元,参议院的民主党、共和党两个参议员选举委员会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7500美元。虽然法律对竞选经费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实际中还是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捐赠者往往通过捐软钱(soft money)的方式回避法律的约束(美国法律对选民将钱捐赠用于支持某一政策的数额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项政策很可能就是某一位候选人倡导的,因此捐钱支持一项政策与支持该候选人并无区别)。
每个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前10天或选举后30天内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报告所收到的捐款和竞选开销,其中包括所有捐款在100美元以上的捐款人的姓名、通讯处和职业。

选举种类
选举分大选年选举、中期选举和补选等。大选年选举为4年一度的总统大选年的国会选举,届时,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同期举行;中期选举指两次大选年之间的第二年举行的国会选举。议员任期未满而辞职、死亡或被所属议院驱逐等形成空缺时举行的选举为补缺选举。

议员构成
在现任参议院100席中,共和党占55席,民主党占45席。众议院435个席位中共和党占223席,民主党211席,独立候选人1席。
参议院中共有9名女议员,众议院有58名女议员,40名黑人议员。
绝大多数国会议员为男性,白人,受过良好教育,中年,中等或中上等收入家庭出身。按职业划分,出身律师的最多,在众议院占40%以上,在参议院占60%以上;其次是企业家和银行家,真正来自工会的或蓝领的议员很少。

连选连任
美国对总统的任职规定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但对议员的任期未作任何限制。事实上,美国议员的连选连任率相当高,众议院有92%再度竞选的议员获得连任,参议院也有75%。在普通的大选中,众议院有50~70个席位的议员几乎不需作任何竞选努力就可当然连任。
在任者能较容易地连任成功的原因主要有:1.可利用的资源较对手多。可以在电视、广播、集会上发表演讲,让选民了解、熟悉(选民在投票时,往往会更倾向于投给自己比较了解的人);也可通过助手向选民发信,加强联系,让选民记住;更可以利用自己的职位为选区谋福利,让选民感激。2.在任者较其对手更容易获得竞选资助。

选举时间
美国人为什么不像一些国家,大选投票在星期天举行?因为美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很多人都不习惯在周末工作,大选也不例外。美国人把总统选举日定在了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听起来有点拗口,可人家就是这么规定!那么,为什么不选择星期一呢?这是因为1845年确定这个日子的时候,美国还是一个农业国,当天有人很难赶到投票点,又不能让人星期天就启程,于是就给大家预留了一天的“赶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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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03
  维基上有!https://secure.wikimedia.org/wikipedia/zh/w/index.php?title=2008%E5%B9%B4%E7%BE%8E%E5%9B%BD%E6%80%BB%E7%BB%9F%E9%80%89%E4%B8%BE&variant=zh-cn
  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将于2008年11月4日举行。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副总统是总统的副手和联邦参议院议长。同一天,也进行联邦众议院全部435个席位和参议院中33个席位的换届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第二章和第十二修正案,选举将决定美国选举人团成员,赢得选举人团多数票的总统候选人(赢得至少270票)将出任第44任美国总统。如果没有候选人取得选举团多数票,则新总统由联邦众议院投票选出,而副总统由联邦参议院投票选出。当选总统及副总统将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宣誓就职。

  本次大选特色

  无在位候选人
  在最近三场总统由于任期限制而无法竞选连任的选举中(艾森豪威尔、里根、克林顿),在位副总统均作为所属党的总统候选人参选(尼克松在1960年败选;乔治·布什在1988年胜选;艾伯特·戈尔在2000年败选)。

  现任副总统切尼于2001年宣布永不竞选总统职位,并于2004年公开重申:“如果被提名,也不参选;如果被选上,也不就职。”

  美国有史以来最昂贵的选举
  2007年1月,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迈克·通纳(Michael E. Toner)称:“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是美国历史上最昂贵的一次。”他估计这次大选将花费10亿美元。各位候选人在2007年底之前必须筹集1亿美元的竞选经费。他称之为“1亿美元的入场费。

  美国可能创造新历史
  亚利桑那州参议员马侃被选举成为美国历史最年长总统的可能

  纽约州参议员希拉里被选举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女性总统的可能

  伊利诺州参议员奥巴马被选举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的可能

  美国这一次总统大选有机会创造新历史。

  时间表

  早期
  候选人于2006年开始活动,进行彩排和民意调查。由于联邦选举法律要求在初选就开始报告筹款情况,各候选人必须在2007年就开始筹款。

  在初选开始前,新闻媒体开始报道领跑的候选人资金筹措情况。目前有两位参选人在2007年的头三个月筹到逾2千万美元:希拉里·克林顿、巴拉克·奥巴马。另有一位筹集到1千2百万美元:约翰·麦凯恩。

  重要日程
  2008年1月3日:艾奥瓦州党团会议
  2008年1月8日:新罕布什尔州初选
  2008年1月15日:密歇根州初选。密歇根州因为在两个主要政党全国委员会批准的时间之外举行初选,丧失了所有民主党的全国代表席位,和半数共和党全国代表席位。
  2008年1月19日:内华达州党团会议;南卡罗来纳州初选(共和党)
  2008年1月26日:南卡罗来纳州初选(民主党)
  2008年1月29日:佛罗里达州初选
  2008年2月5日:包括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新泽西州、伊利诺州等20个州 (超级星期二)
  2008年2月9日:路易斯安纳州初选;内布拉斯加州、华盛顿州、美属维尔京群岛党团会议
  2008年2月12日:弗吉尼亚州州、马里兰州、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初选
  2008年2月19日:夏威夷州、威斯康辛州、华盛顿州初选
  2008年3月4日:得克萨斯州、俄亥俄州、佛蒙特州、罗德岛州初选
  2008年4月22日:宾夕法尼亚州初选
  2008年5月6日:印第安纳州、北卡罗莱纳州初选
  2008年5月20日:肯塔基州、俄勒冈州初选
  2008年6月7日:波多黎各初选(民主党)
  2008年8月25 - 28日: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
  2008年9月1 - 4日: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
  2008年11月4日:50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的代表组成美国选举人团
  2008年12月5日:选举人团投票选出总统和副总统
  2009年1月6日:选举人团在国会众议院正式投票
  2009年1月20日:新总统宣誓就职

  党内提名

  潜在候选人
  中期选举结束后,有雄心的政客会开始表达参选意愿,组织总统勘探委员会(en:Exploratory committee),进行资金筹措和旅行,以避开联邦法律的某些财务限制。

  在2007年2月开始的候选人论坛和辩论等正式场合,候选人的状态取决于是否获邀。在过去的历史中,一些弱小候选人试图不请自来,以增加媒体曝光率,但此举对其支持率无益。

  在竞选初期,许多强背景候选人犹抱琵琶半遮面,一些政客故意让政治活跃份子、党内同僚、媒体评论家和政治垃圾新闻写手兴奋揣测。

  [民主党
  候选人
  初选得票率统计数据来源
  希拉里·克林顿 巴拉克·奥巴马 迈克·格拉韦尔
  艾奥瓦州党团会议 29% 38% 0%
  新罕布什尔州初选 39% 37% 0%
  密歇根州初选 55% 未参加 未参加
  内华达州党团会议 51% 45% 0%
  南卡罗来纳州初选 27% 55% 0%
  佛罗里达州初选 50% 33% 未参加
  阿拉巴马州初选 42% 56% 未参加
  阿拉斯加州党团会议 25% 75% 未参加
  加利福尼亚州初选 52% 42% 未参加
  科罗拉多州初选 32% 67% 未参加
  康涅狄格州初选 47% 51% 未参加
  德拉瓦州初选 43% 53% 未参加
  佐治亚州初选 31% 67% 未参加
  爱达荷州党团会议 17% 79% 未参加
  伊利诺州初选 33% 65% 未参加
  堪萨斯州党团会议 26% 74% 未参加
  马萨诸塞州初选 56% 41% 未参加
  密苏里州初选 48% 49% 未参加
  纽泽西州初选 54% 44% 未参加
  纽约州初选 57% 40% 未参加
  北达科他州初选 37% 61% 未参加
  奥克拉何马州初选 55% 31% 未参加
  田纳西州初选 54% 41% 未参加
  犹他州初选 39% 57% 未参加
  路易西安那州初选 37% 56% 未参加
  内布拉斯加州党团会议 32% 68% 未参加
  华盛顿州党团会议 31% 68% 未参加
  缅因州初选 40% 59% 未参加
  马里兰州初选 37% 60% 未参加
  弗吉尼亚州州初选 35% 64% 未参加
  哥伦比亚特区初选 24% 75% 未参加
  亚利桑纳州初选 51% 42% 未参加
  明尼苏达州初选 32% 66% 未参加
  新墨西哥州初选 49% 48% 未参加
  威斯康辛州初选 41% 58% 未参加
  夏威夷州初选 24% 76% 未参加
  德州初选 51% 47% 未参加
  俄亥俄州初选 54% 44% 未参加
  罗德岛州初选 58% 40% 未参加
  佛蒙特州初选 39% 59% 未参加
  怀俄明州党团会议 38% 61% 未参加
  密西西比州 38% 61% 未参加

  截至2008年3月9日,巴拉克·奥巴马的党代表人数1404票,超级选举人票为207票,总和1611票,暂领先希拉里·克林顿的党代表人数1243票,超级选举人票为237票,总和1480票,要拿2025张党代表票会被民主党提名
  退出者
  参议员、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乔·拜登,特拉华州,2008年1月3日退出。
  参议员克里斯多夫·杜德,康涅狄格州,2008年1月3日退出。
  新墨西哥州州长比尔·理查森,2008年1月9日。
  众议员丹尼斯·库辛尼奇,2008年1月25日。
  前参议员约翰·爱德华兹,2008年1月30日。
  共和党

  候选人
  随着其他竞争者相继退出,亚利桑那州的联邦参议员约翰·麦凯恩赢得共和党提名。

  退出者
  维基新闻相关报道:
  爱德华兹朱利亚尼退出美总统竞选参议员山姆·布朗百克,堪萨斯州
  前弗吉尼亚州州长詹姆斯·吉尔摩
  前威斯康辛州州长汤米·汤普森
  众议员汤姆·坦克雷托,科罗拉多州
  邓肯·亨特 (Duncan Hunter),1月18日。
  前参议员弗雷德·汤普森,2008年1月22日。
  前纽约市长鲁迪·朱利亚尼,2008年1月30日
  前马萨诸塞州长米特·罗姆尼,2008年2月7日
  麦克·赫卡比,2008年3月4日

  其他政党

  宪法党
  James Jilchrist, 加利福尼亚州

  绿党
  Nan Garrett,佐治亚州
  Kat Swift,得克萨斯州

  个人自由党
  Steve Kubby,加利福尼亚州
  George Phillies,马萨诸塞州
  Christine Smith,科罗拉多州

  禁酒党
  Gene Amondson,华盛顿州 美国社会党
  Brian Moore,佛罗里达州

  美国社会主义工人党
  Roger Calero,新泽西州
  独立候选人
  Steve Adams,肯塔基州
  Bob W. Hargis,俄克拉何马州
  Daniel Imperato,佛罗里达州
  David Koch,犹他州 Ken Goldstein,加利福尼亚州
  Charles T. Maxham,新泽西州

  选举制度演变
  全国普选票州际协定
  如果美国选举人团的多数成员批准该协定,各州将根据各候选人得到的普选票比例分投选举人票,从而最终过渡到普选。现有选举人团制度的弊端是,导致候选人仅仅关注摇摆不定的州,影响选民投票意愿,并且可能选出并非多数选民所投的候选人,例如1824,1876,1888和2000年大选所产生的结果。2008年1月截止,马里兰和新泽西州已经通过地方立法,采取普选票比例,而非“赢家通吃”原则。但该协定很难在2008年大选期间在全国推行。
  总统选举改革法案(加利福尼亚州)
  加州立法机构收到提案,在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中,该州采取根据各候选人得到的普选票比例分投选举人票,而非现行的“赢家通吃”。民主党反对该提案,声称该法案将使共和党得利,并且容易导致选举舞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3-31
美国采用的是选举人制,每个州有一定的选举人票数,票数额根据该州人口总数而定,如果某个州的参选人在该州的普选中获胜,则获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最后计算获胜州的选举人票数总额,多者胜出。由于不是计算全国的票数总和而且统计各州选举人票数,历史上曾多次出现选举人数落后但普选票数领先的情况。
第3个回答  202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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