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离职,现能补签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题所述

  20年前离职,劳动者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方面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效,用人单位可能已经不存在或者分立或合并。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0年的时间已经过于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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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2
你好:
如果原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你离职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作为解除原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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