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食品吗?从法律的角度怎样解释两者区别

如题所述

首先要明确食品和药品有本质性的区别,药品绝对不是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规定药品的含义是:”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治疗疾病是药品的主要目的,讲究的是对症下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的主要目的是供给人及其它生物能量与营养。
从二者的含义和目的来看,药品和食品是有区别的,特别是药品绝大多数具有毒、副作用,不能随便服用,除乙类非处方药外,服用药品必须按医嘱
食品和药品有一些有重叠,就是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这类物品卫生部有明确规定,主要是一些中药材,约八十多种,譬如红枣、枸杞等等,既可入药,也可以作为普通食品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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