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手续丢失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可补办房产证。流程如下:(1)申请人首先要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补证。首先要说明产权证丢失的原因、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现状、产权人的姓名、地址、经营状况等。,并提供营业证明(租赁簿或户口簿),凭身份证明材料带上述材料到丢失的契证台办理。(二)一般来说,房地产登记机构成立前,房地产档案由房地产住建部门保管。(3)登记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核实后,可以向申请人出具证明,证明其确实有房产证,并注明相关信息,然后让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可以保存报纸。如果一个月内没有异议,申请人可以向测绘所申请测量。(4)勘丈入册后,让测绘组由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5)将所有材料移交给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后,即可进行登记审核,房地产登记中心负责初审、复审和审批。(六)发证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的,经发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出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据领证。

法律客观: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房产证丢失怎么办1、备件申请(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2、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3、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4、勘丈入册(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5、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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