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依旧是你的全责。
交警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对方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与事故发生间没有必然的关联,不应以此来确定对方应该负事故责任。
对于对方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由交警部门另行给予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且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人民网-电动车受惊吓倒地祖孙俩摔落 轿车没碰也要赔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