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逆行与我相撞

对方逆行与我相撞后怀疑他酒驾不过出事后我报警时对方跑了车留在了现场。我方没人员伤亡,经事故科后对方第二天才到事故科,我的车刚买1年跑了1万多公里全险,<对方肯定全责>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得到赔偿,,对方只要求给我修车我不同意,可不可以要贬值费或是别的费用,,还有就是对方有什么样的把柄我可以抓住然后多要点钱,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解决,交警也没出认定书,,请问我该怎么办最好。。。。这辆车有可能是政府里的车让个人给买了

  1、对方逆行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与你相撞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17
你可以找一家有资质修理厂进行换新修理并提出打车费对方承担、解决问题误工费等如交通科同意你是可以的。如果问题不严重没必要与交通科争执。别人不痛快自己受闷气。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可以上法院打官司。你自个定夺。
第2个回答  2015-10-02
一般情况下,逆行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1-4-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什么办法都不如在事故科有得力的熟人。你就是责任再大它也能给你操作到没有事。关键的送黑钱。要不现在的交警就凭工资何以洋房豪车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17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原则上是以赔偿修复费用为主要赔偿方式,如果你一定要主张贬值费用,只能自行找到物损鉴定机构出具认可的价值损失评估鉴定材料,而且获得法院支持的机会并不大。

其实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考虑如果抓住对方把柄而多作索赔,对方弃车逃逸,能不能找到具体的责任人来承担赔偿还是未知数。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