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民国期间(1912-1949)的历任财政总长

如题所述

从1914年5月1日正式设立财政部起,历任财政总长有:周自齐、周学熙、孙宝琦、陈锦涛,以上为袁世凯时期财长。

陈锦涛、李思浩(代)、李经羲、梁启超、王克敏、曹汝霖(署理)、龚心湛、潘复、周自齐、李士伟、高凌霨、张弧、董康、汪大燮、罗文干、凌文渊、刘恩源、张英华、王正廷,以上是1916至1924年皖系军阀时期的财长。

李思浩、陈锦涛、贺德霖、顾维钧、潘复、汤尔和,以上是临时执政府时期(段祺瑞)财长。

阎泽溥,以上是军政府时期(奉系张作霖时期)财长。

1921年4月,国会非常会议在广州召开,决议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七条,建立中华民国政府,采用总统制,下设各部。此后的历任财长有:唐绍仪、廖仲恺、古应芬、邓泽如、宋子文、钱永铭(代)、孙科、黄汉梁、孔祥熙、俞鸿钧、王云五、徐堪、刘攻芸、关吉玉。

扩展资料

陈锦涛(中华民国首任财政总长、汉奸)

陈锦涛(1871—1939),广东南海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幼年就读于香港皇仁书院,后任北洋大学堂教习。1901年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攻读,获博士学位。1906年归国参加学部考试,获第一名,授法政科进士。

历任度支部预算司长、统计局局长、币制改良委员会会长、大清银行副监督、度支部副大臣。1912年1月出任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总长,1916年6月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兼任外交总长。1917年4月因受贿罪入狱,1918年获赦免。1920年5月任广东护法军政府财政部部长。

1925年再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1930年任清华大学经济系教授。抗战爆发后,投靠日本,沦为汉奸,出任伪维新政府财政部长兼伪兴华银行总裁,1939年病死于上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陈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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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从1914年5月1日正式设立财政部起,历任财政总长有:

周自齐、周学熙、孙宝琦、陈锦涛——以上为袁世凯时期财长

陈锦涛、李思浩(代)、李经羲、梁启超、王克敏、曹汝霖(署理)、龚心湛、潘复、周自齐、李士伟、高凌霨、张弧、董康、汪大燮、罗文干、凌文渊、刘恩源、张英华、王正廷——以上是1916——1924年皖系军阀时期的财长

李思浩、陈锦涛、贺德霖、顾维钧、潘复、汤尔和——以上是临时执政府时期(段祺瑞)财长

阎泽溥——以上是军政府时期(奉系张作霖时期)财长

1921年4月,国会非常会议在广州召开,决议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七条,建立中华民国政府,采用总统制,下设各部。此后的历任财长有:

唐绍仪、廖仲恺、古应芬、邓泽如、宋子文、钱永铭(代)、孙科、黄汉梁、孔祥熙、俞鸿钧、王云五、徐堪、刘攻芸、关吉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02
熊希龄
王正廷
李经羲
陈锦涛
潘复
王克敏
罗文干
周学熙
李思浩
周自齐
曹汝霖
龚心湛
顾维钧
施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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