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外籍孩子来贵阳读书办居留证需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外籍学生来贵阳读书办居留证,需要符合贵州省《异地高考方案》相关规定。参考第二章报考条件第四条以及第五条考生应出具报考材料。
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
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考),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教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各司其职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地做好各职能内相关工作。
  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应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应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
划。公安部门应提供外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提供外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监察机关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
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程序调入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三)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引进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四)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二年学籍。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我省,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在我省高中学校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七)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八)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我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应出具以下报考材料: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
屋租赁合同等)、务工证明、社保证明,考生居民身份证、初中毕业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调动文件,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原件及单位工资发放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四)符合第四条第四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州)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原件及单位工资发放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五)符合第四条第五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部队转业(复员)证、接收单位证明,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六)符合第四条第六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调动文件,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七)符合第四条第七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八)符合第四条第八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初中及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初中毕业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六条 不符合本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如下办理:
  (一)户籍未迁入我省的,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二)户籍已迁入我省的,可将户籍迁回原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也可申请在我省报考第三批次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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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1
 1、居住证相片回执(或二代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5、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7、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8、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9、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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