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可以跨月作废开红字发票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第二联丢失,第一联还在,可以跨月作废原发票开红字发票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会计那边做帐用此发票的复印件可以么?

不可以。

1、发现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有误的:属于当月的,可以直接作废;属于跨月的,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蓝字发票联收回作为红字发票的附件。

2、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的:普通发票遗失必须于遗失当日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并接受处罚,凭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入账。

所以,如果跨月一定不能作废,必须开红字冲销;另外如果发票联丢失无法收回,那任何时间都不得自行作废或冲销。

扩展资料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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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5
10月份开了红字信息表,并已开具红字发票,红冲了已抵扣的进项发票,10月份要开进来的进项发票忘记开进来了,要交税怎么办?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不可以。
1、发现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有误的:属于当月的,可以直接作废(也可开一张红字发票冲销);属于跨月的,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蓝字发票联收回作为红字发票的附件。
2、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的:普通发票遗失必须于遗失当日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并接受处罚,凭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入账。

所以,如果跨月一定不能作废,必须开红字冲销;另外如果发票联丢失无法收回,那任何时间都不得自行作废或冲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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