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满,重新认定期间,能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吗?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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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2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满,重新认定期间,能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吗?
回复:高新是按照年度。比如2020-6-30取得的高新证书,三年
2023年整年都可以按照15%预缴企业所得税。截止到2023.12.31取得新的高新证书即可,如果没有取到新高新证书,到2024年汇算2023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25%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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