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可以开哪些项目,不可开哪些项目?

如题所述

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范围
  1、执收单位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使用“一般缴款书”〔保留使用省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专用票据〕。
  2、执收单位之间、执收单位和个人之间及执收单位内部的暂存暂付、代收代付、费用分摊等往来款项结算,使用“一般缴款书”;暂存代收款项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3、市公安部门户证收费使用定额专用票据;
  4、其他政府非税收入项目需设定的专用票据
其他项目不能开具追问

我说的不是一般缴款书,是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里面有四联,存根联、收据联、记帐联、财政联,内容是缴款人、非税收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标准、金额的那种发票原来我们是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用的。我只是想问一问能不能开别的内容,譬如说学生损坏公物赔偿、教师住学校的房租什么的。。。

追答

收据可以开具学生损坏公物赔偿、教师住学校的房租

追问

收据?你说的是市面上能买到的收款收据吗?那这个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能不能开这种

追答

个人认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可以开具学生损坏公物赔偿、教师住学校的房租等,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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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1
非经营性收入,非经常收入,政府补贴收入等追问

能不能说仔细点,如哪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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