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 收入的核算范围

如题所述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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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0
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

主要就是一些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但是企业的营业业务的收入,其特点是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
第2个回答  2016-10-19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
  二、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9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租赁)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赁收入,在"租赁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保险)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业务收入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企业以原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原材料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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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范围:
  销售原材料的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
  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
  以原材料为对价对外投资、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收入
  以原材料为对价进行债务重组确认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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