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增值税发票,对方成了走逃企业我们怎么办?

如题所述

1、收到增值税发票,对方成了走逃企业我们先按正常认证申报抵扣处理。(当然业务必须是在真实的情况下)。
2、注意以下情况:
(1)如果对方(走逃企业)已抄报税了,那么就没有任何问题了,就可以正常申报抵扣了。
(2)如果对方没有抄报税,那么等税务机关核查时,将进项税额转出即可。
(3)如果有意,即明知对方要走逃企业,且没有业务往来而开具虚假发票,那么问题就严重了,要按相关的税法来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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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4
我来回答:作为你企业即会计主体,由于购买存货或接受劳务,业已取得对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都要进行购进存货或接受劳务的账务处理。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收到的抵扣联要在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就可以申报抵扣了。至于对方成立走逃企业,对你们影响不大,如果没有付款,暂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营业外收入
但愿我的回答或许对你能有些帮助,笔者则不胜欣慰了。特此回答!追问

如果税务局认定对方是虚开发票怎么办?

追答

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申报抵扣前必须到税务机关认证,如果经过税务机关认证后,基本你就没有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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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18
办法1:有钱的话,先把税款补交了,然后报案,如果抓到对方了并且追回税款,税务局可以退回你交的。(追回的可能性几乎为0)
办法2:如果你资不抵税,那你就疏通关系,如果还不行的话,那就试试税务注销。
办法3:如果你资不抵税,取得股东同意,直接破产吧。
遇到这种事,只能怪自己在中国做事,太不小心,看人不准。你总不能说国家税法有明显漏洞并且路人皆知,骗子利用漏洞诈骗正当经营企业乐此不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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