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在排位上是天然排在副县长之前的,这一点毫无争议。很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定,都需要经过县委常委会最终审定,包括人事任免,在这个方面,县委常委的主动权更大。那是不是因为这些原因,县委常委手中的权力都比副县长大呢?应该说不一定。
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大小,主要看岗位和分工,这两个才是决定一个领导干部手中权力大小的关键因素。
副县长每个人手中的权力都不算小,虽然他们在排位上没有县委常委高,很多重大的事项他们也不能参与决策,但往往都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就拿人事来说,针对于他们分管单位领导的变化,往往都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再提交研究。即使是县委常委,其实对于人事同样也是插不上太多的,只能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因为最终确定人事的是一个地方的书记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