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提离婚做好离婚协议,他为了钱,可是离婚当天证件都没带,这代表离不成吗?

他是铁了心要离婚吗?我想挽回

目前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在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夫妻双方携带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离婚登记。对于符合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收到回执单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即为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就可以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处申请发给离婚证,在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如果夫妻双方未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此时就没办法协议离婚了,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也就是诉讼离婚,一般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孩子的身份证明、财产相关证据等材料,一并递交至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根据调解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即进行开庭审理,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考虑再次调解,此时调解不成的,即行宣判。对于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时隔六个月可以再次起诉;对于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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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7
你好,协议离婚证件不齐全,民政部门是没办法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的,所以如果当天证件没带,当天是离不了的,不表示这个婚就离不成了。如果对方执意离婚,会再次提出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所以,如果你不想离婚,建议相互协商沟通。
另外,法院审理离婚的时候也会先行调解,根据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是否感情破裂。如果确是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法院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26

离不成。主要理由如下:

1.离婚时要带着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民政局会核对离婚的主体材料。

2.关于离婚协议,也要约定清楚:双方离婚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约定明确;如果有子女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支付约定明确。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的时候没有带证件,肯定是离不了的。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咨询。

第3个回答  2021-12-01
协议离婚证件不齐全,民政部门是没办法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的,所以如果当天证件没带,当天是离不了的,不表示这个婚就离不成了。如果对方执意离婚,会再次提出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所以,如果你不想离婚,建议相互协商沟通。
另外,法院审理离婚的时候也会先行调解,根据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是否感情破裂。如果确是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法院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2-06-11

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办理离婚证的,双方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婚姻关系继续存续,双方所签署的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因此签署离婚协议,必须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解除,才是真正的离婚。

协议离婚,必备离婚协议,如果没有离婚协议,双方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因此在协议离婚前,双方都会沟通,达成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再去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也需要作为附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留档。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协议离婚必须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否则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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