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金未能到账该怎麽办

如题所述

1.2009年12月底,政府出台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养老保险转移实现了“全国漫游”,这解决了困扰养老保险制度十多年的无法转移之痛。按照《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即如果某员工每月交费基数是5000元,那么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统筹部分是1000元,个人交纳额为400元。转移时,他可以把社会统筹的60%(即600元)、个人账户的全额400元全部转移。
2.同样,《暂行办法》也特别规定要简化参保者的办理手续,参保者个人所要做的只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其他所有的后台工作均由新旧参保地的社会经办机构来完成。
3.参保者提交申请之后,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所以,转移者最好耐心等待一下,如果超过45个工作日仍没有办理完毕,可以向社保办咨询。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异地转入
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到我中心提出办理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我中心在对其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再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非本省户籍地转入人员办理首次参保手续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除经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外,不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只建立临时缴费账户。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异地转出
单位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工作人员确认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全部到账后,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再将此《参保缴费凭证》带给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有欠费情况的,须在清欠后或核销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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