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性质为自留地,现有房屋为老大的名字已过世,无子女,老人在世时房屋由大队出资翻建,后老人送去

土地使用性质为自留地,现有房屋为老大的名字已过世,无子女,老人在世时房屋由大队出资翻建,后老人送去福利院,现有亲生兄弟两人,是否有权利分割继承房屋,老二为非农户,老三农户已签出,老三有一儿一女,儿子非农户,女儿农户,户口还在本村,现想翻建房屋,应以谁的名字申请翻建申请?

老大为五保户,老大在世时,村集体履行了赡养责任,该房子归村集体。如若其它人想翻建,和村上协商追问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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