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五街规划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天府五街南侧益州大道西侧空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天府五街北侧剑南大道东侧空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公园绿地、公共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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