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水资源与供水安全研究的启示

如题所述

根据国内外水资源与供水安全的研究对比,应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资源与供水安全研究体系。将水资源与供水安全理论创新、水资源开发利用观念进行转变进入可持续水管理阶段。

改变水资源理念,即不仅注重水的消费价值,同时重视水的非消费价值; 不仅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注重世世代代可持续利用; 不仅重视水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而且重视生态系统其他要素变化对水的影响。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水利为指导,坚持以“维护健康水源,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的新时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思路,确立“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统筹保护与开发,协调生态与发展”的基本原则。确保 “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工作重点,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维系优良生态的战略任务的完成。

一、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

从水源开发来看,日本的生活用水特别是大城市的生活用水,其水源主要依赖于河流、水库等地表水。随着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不断提高,对从水库等工程手段获得水源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加,有数据表明,1960 年时水库取水和河流取水分别占 19% 和 50%,到2000 年,水库取水 率 大于 河流 取水 率。因此,水 库 取水 越 来 越重要。

从水源的多元化来看,无论是通过调水还是通过新型水源开发以确保供水,无一不体现着工程的作用,而稳定的供水和污水的高度处理也是依靠工程手段强有力的支持。因此,工程手段是保证稳定供水、确保饮水安全的根本。日本的饮水安全是在饱尝公害苦果后历经几十年的整治得来的。从客观的角度看,日本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其成功之处在于通过强大的法制建设,使水质和水环境得以治理,这一点体现在以下过程中。

日本进入工业复兴期后,伴随而来的是以大城市为中心不断扩大的水质污染。水俣病出现后,日本于1958年制定并颁布了《水质保护法》和《限制工业排污法》(合称“水质二法”),各地方政府也加紧制定相关条例。但是“水质二法”限定的地区和内容有限,远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20世纪60年代上半期,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公害问题更为突出,相继出现了被称为第二水俣病的阿贺野川水银污染和痛痛病等公害病。为此,1967年日本出台了《公害对策基本法》,特别是1970年内阁通过了加强公害对策法律制度建设的提议,在水质管理方面,制定了《水质污染防止法》以取代“水质二法”。1971年设立环境省,以期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承担起水质保护的行政责任。在附近,由于人口和工业较为集中,引起水质污染、赤潮多发,为此,1973年制定了《濑户内海环境保护临时措施法》,并于1978年使该法永久化。为解决水质改善未果的湖泊水质问题,1984年又制定了《湖泊水质保护特别措施法》。

鉴于封闭性水域水质改善见效慢、有害化学物质污染显著等问题,为防止有害物质对地下水的污染,1989年和1990年分别就防止有害物质对地下水和生活用水造成污染对《水质污染防止法》进行了修订;年,为防止新的有害化学物质对公共水域的污染,在大规模强化环境标准健康项目的同时,又增加了25项需检测项目。1996年《水质污染防止法》再次修订,纳入了地下水污染净化措施的内容,并于1997年设定了与地下水水质污染相关的环境标准。从上面的演进过程可见,日本水质安全的法律法规建设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根据水质保护需要不断完善的,水源从地表水到地下水,限制范围从水源地、河流到封闭性水域,措施也从浓度控制到部分采用总量控制。总之,法律建设在保障水质安全中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制建设是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

日本自来水的高度普及,一方面得益于经济力,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国家的重视。国家对自来水工程既有“国库补助”,又有“特别优惠政策”。国库补助是国家在预算范围内根据政令规定,对经营自来水工程和供水工程的地方公共团体给予的部分补助。而特别优惠政策则是国家对新建或新增、改造或灾后修复的自来水设施工程所需资金进行提供。

尽管日本已在确保水量供给和水质方面达到相当的程度,但是日本仍不满足现状,自加压力,提出了更高的奋斗目标。1999年,日本主管自来水的厚生劳动省召集自来水业的有识之士召开了研究自来水问题的研讨会,并整理出了“21世纪自来水及自来水行政的方向”的政策建议,该建议的某些条款被2001年《水道法》修订所采纳。2003年6月,由有识之士组成的“自来水发展蓝图研究会”成立,并于2004年6月提出了对策建议,旨在成为世界自来水领域的领跑者。

根据我国水资源的基本特点,今后我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必须注意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

(1)要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解决好严重缺水区的水资源供应。我国南方地区水资源丰富,但北方地区缺水严重。为解决地区性的水资源分布不平衡问题,应考虑适当地进行区域调水。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已就区域调水问题提出一些设想,比如,为解决辽河中下游缺水问题,提出了引松(松花江)入辽方案;为解决乌鲁木齐等地区的缺水问题,有人提出了新疆“北水南调”工程;为解决华北、西北等地用水问题,提出了“南水北调中线”、西线和东线工程的设想。目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已经开始进入运作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应当更多地考虑区域性的水资源调配问题,使有限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

(2)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用水,在农业生产中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一方面我国水资源短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水资源的浪费还很严重。因此,解决好水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节约用水。要通过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在农业、工业和城市生活等领域全面推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国家要将发展节水灌溉和节水农业作为节水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支持节水灌溉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对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的补助。

(3)要解决好水污染问题,做好污水、废水的循环利用。近年,我国对淮河、海河、辽河及太湖、滇池、巢湖等水域的水污染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并取得了好的效果。但是水污染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要把水环境治理和污水、废水的处理与利用作为一项战略性的任务长期不懈地抓下去。

(4)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要尽快理顺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的流域管理,协调好江河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促进流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逐步实行取水、用水的定额制度,合理确定水价,充分发挥水价对用水的调节作用。

二、对我国水资源研究的启示

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水行业正处于十字路口,守旧意味着水资源和财政资源的利用没有得到充分保证且不可持续,经济增长不理想,社会紧张加剧。国家、地方政府、流域机构及水用户协会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于进行必要的水利改革,这些改革包括:①水资源的开发与管理;②向农村及城市贫困人群提供充足的供水及卫生服务;③水能的开发利用;④在水管理决策中考虑环境和生态系统需要;⑤满足世界不断增长的人口的需要。改革可提高针对参与水行业各方面的激励效果,包括水用户、政府官员、水服务提供者、投资者。只有提高激励效果,才能增加资金流向水行业,增加投资回报,改进管理者和水用户的行为。主要激励作用来自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水用户要支付的水价及其对拥有水资源和水服务权利的认识,以及执法情况。政府官员对投资和管理财政资源作出最佳决策。在半干旱和干旱地区,无法为所有人有效地提供充足的水源。为了重新建立平衡,需要改变消费模式,对水资源要进行重新分配,可能要减少部分使用者的用水量。必须优先考虑重新分配机制。同样,在供水和卫生方面,通常只有当目前的水使用者尤其是用水条件较好的使用者支付较高的水费后,才能够实现水厂的长期可持续性,并将服务扩大到计划外的社会群体。如果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得到考虑,即使变更在短时间内会使他们遭受损失,他们也极可能同意改善管理。因此,透明度、了解信息、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决策的放权等均是改革进程的重要步骤,均有助于改革的成功。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供水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尽管在水资源总量上位居世界前列,但是由于人口众多,人均可用水资源却列于100名之后。作为首都的北京,几乎每年都受到缺水的威胁。沿海城市,如大连、天津、青岛、烟台等,更是经常发生水荒。在农村尤其是北方农村,不仅总体水量不足,而且有限的水源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许多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的水质很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将不断提高,势必引发供水形势的进一步紧张。城乡供水问题,是影响我国总体国力快速提高的一个关键因素。跨流域调水是一种解决经济发达地区供水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是,工程建设成本昂贵、地缘关系敏感、环境影响突出、运行维护费用高等问题,影响了该措施的应用。提高水价,用经济杠杆调节用水量,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这势必降低产品的竞争力。

内陆城市应主要着眼于就地解决供水问题。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的平均年降水量约500mm,面积约16808km2。假定平均有效径流系数为0.2,则每年可利用的地表水的理论值为16.8×108m3,即每人每年约有168m3的水可供支配。美国人目前人均日用水量约为0.265m3,即每年97m3。可见,如何有效开发利用当地水资源,很值得研究。坦帕湾地区除了上面谈到的修建平原水库、废水利用、雨水处理塘、修建透水停车场、透水马路外,当地水源的开发利用还包括修建地下水库和屋顶雨水直接回收。地下水库的修建对于人多地少的我国意义重大。地下水库的缺点是工程造价较高,但它有许多优点:不占地、水体不易被污染、断了蚊子的产卵源。如果能够利用某些闲置的地下工程,则工程造价也会大大降低。屋顶雨水直接回收是一项新的技术,目前美国已在一些小城镇推广。其主要思路是:将屋顶的雨水通过一套专用系统直接汇集到地下水库或其他汇水设施,而不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中。由于屋顶的不透水性,其径流系数基本可达100%。屋顶雨水中除鸟类排泄物之外一般没有其他污染源,水质经轻微处理后即可达到生活用水标准。屋顶雨水的直接回收还带来两个好处:一是减轻了雨水对建筑物基础的冲刷;二是减轻了城市排水和防洪的压力,从而降低了排水系统的成本。大连地区沿海岛屿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采用雨水集水池方式,缓解了部分散居岛民用水的问题。对于沿海城市,尤其是北方沿海城市,应大力发展海水淡化。海水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水质易控制,不受降水影响的水资源。目前全世界有120多个国家建有海水淡化厂,包括美国这个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国家。提到海水淡化,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其高昂的成本,从而望而却步。实际上,如果设计得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相对于跨流域调水,其成本不但不高,而且还会低一些。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这种优势更加突出。

还是以美国坦帕湾地区为例。该地区正在建设和将要建设的三座大型海水淡化厂的取水口将直接利用已建的三座火力发电厂的冷却水的取水口。这样做的好处:首先,大大降低了海水淡化厂的建设成本;其次,一般而言,火力发电厂冷却水的取水口的选定已经过严格论证,水质易达要求,因此省去了大笔科研经费。再次,排放出来的火力发电厂的冷却水的盐度一般低于原海水的盐度,而海水淡化厂的排放水的盐度却大大高于原海水的盐度。两种排放水的混合大大减少了高盐度污染。而这种污染会导致一些鱼类的死亡。最后,海水淡化厂是用电大户,紧靠电厂建设可有效节省输电成本。

针对世界和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水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制约作用不断增强的态势,产生水资源约束力的概念。研究认为:

(1)水资源约束力是在特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由于水资源短缺对社会经济系统产生的约束作用。在缺水地区,它是造成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变慢的关键制动力之一。它具有时空内涵、社会经济内涵、生态内涵三种基本内涵。

(2)水资源约束力研究是我国和世界21世纪水安全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水资源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而形成的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研究领域。它不仅着眼于解决现实世界中突出的水问题,而且丰富了水资源科学研究的框架和理论体系。

(3)在水资源压力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水资源约束力,可以完整地揭示水资源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对水资源科学的发展具有主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4)当前应尽快建立并完善水资源约束力研究的理论体系,加强水资源约束力的基本理论、量化方法和实证研究。重点加强区域水资源约束力的产生、影响因素、影响机制、变化规律、调控途径等的研究;并不断拓展研究领域,加强水资源约束力与水资源科学其他领域的集成研究。

对于供水安全问题,首先,应该建立和完善水权制度,明晰水资源产权,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污染补偿机制。其次,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利用市场手段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水市场,真正让水价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让水市场起到优化配置水资源的作用。再次,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由资源成本、工程成本、环境成本构成的节水型水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城市水价及收费的管理办法,既要保护用水户利益,又要促进城市水产业的健康发展。转变观念,加强水利法制建设,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努力建立健全能够有效引导和规范水务活动、维护水务秩序的水法制体系,保障国家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追究制度。此外,我国各大城市目前还应不断完善水危机应急处理的法律法规,适时修订防洪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作为未来制定水安全法的过渡。只有构筑完整而严密的法律体系,才能使城市水安全管理尽快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才能防范城市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重大的群众生命安全损失,维护社会稳定。鉴于当前我国与水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水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应当构建一个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反应快速、联合行动的城市水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完善城市预警机制,提升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在发生各种水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调度人力资源,科学配置物质资源,快速高效地化解各种危机。国家应当从水源、供水、排水、防洪等环节的相互衔接着手,增强各个系统之间的协调性,制定包括水安全突发事件在内的应急预案,展开对每个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企业、供水等设施污染的可能性的调查。此外,通过增加城市战略性储备水源,加强河流治理,保护水源,增加缓冲水库等措施,保证水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环境污染问题具有显著的社会性,而城市供水因其居民必需的公共产品的性质,社会性更强。在这个信息迅速传播的时代,充分引导和利用公众的参与来解决问题,将是我国公共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具有迅速通告与反馈功能的公众参与机制,使其成为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处理突发性水事件,必然会提高水问题在社会中的关注度,提高政府乃至全民对水资源战略属性的认识,从而对公众水安全意识的提高及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淡水资源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存亡的重要因素,因此它不仅是一个环境和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淡水资源是战略性资源。翻开人类历史,水一直是引起国家和地区间争端甚至战争的主要问题。早在4500年前,为争夺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水源,当地民族暴发了战争。之后,围绕着争夺世界各大江河水资源战争不断。印度和孟加拉为恒河水而争;埃及、苏丹及埃塞俄比亚为尼罗河水而争;纳米比亚与博茨瓦纳为欧科范果河水而争,甚至将状纸交到海牙国际法庭;美国和墨西哥为科罗拉多河和格兰德河水而争,曾于19世纪爆发战争;欧洲一些国家曾为多瑙河水而争;中东因为是极端贫水地区,该地区的几次战争也与争夺水源有关,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预言:“今后某些地区的战争将不是政治的战争,而是水的战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