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05年通过省考进入省垂管单位的公务员,在地州工作,2006年调入州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中,我单位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单位21名职工中有18名都是公务员,很多都是别的行政单位调入的,这些年一直都按参公管理。现在改革后,地州组织部门未将我单位纳入公务员管理,未进行公务员职级职务并行和套改,也不允许我调入其他行政单位。我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像我们这类人员改革后,身份会一刀切吗?下步改革的趋势是什么?我可否调动?现在单位已经人心惶惶,要是一刀切的话,真是改革的失败,有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