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月大学毕业,带着报到证和三方协议到一家私企参加工作,目前仍在试用期(即将转正),档案在单位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现想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今年年末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现得知“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请问我可以将档案和组织关系重新转回至学校,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吗?或者有其他的途径能将身份变回应届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