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题所述

单位不交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确定。
办理公积金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婚姻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3、房产证明:如果申请人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卡号、开户行、户名等。
综上所述,公积金继承手续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办理,不同地区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