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产检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医疗保险分为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1、如果孕妇参保缴纳了综合医保: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

2、如果孕妇参保缴纳了住院医保:那么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

3、如果孕妇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

产检费用报销如下:

参保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费用收据、生育医学证明、计划类生育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产检费用报销手续。

产假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陪产假,期间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2、产前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也不能将产检按病假、旷工处理。

3、产后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因此,产假期间,企业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应该分两种情形判断。

第一,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是生育前工资标准。如果生育前工资标准每月浮动,则司法实践中,会按照女职工产假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额来确定其产假期间的月工资标准。

第二,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一般情况: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员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即生育生活津贴)。其生育生活津贴的支付标准为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特殊情况:女职工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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