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军一级,集体三等功勋,退休后额外领取5%的退休基金。
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的退伍军人的安置,政府决定退休的黄金标准的因素,如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全国平均年薪和收入的员工,军人的职业的特殊性,及时调整。
退役军人金本位制的具体确定和调整,由国务院和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
退役军人主动就业,按现役年数一次性领取退役抚恤金。服现役不满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服现役不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成绩的退役士兵,按下列比例一次性退役:
1.中央军委和军区各级荣誉称号和一等功单位增加15%。
2.二等价值为10%。
3.对于三等工作,将额外支付5%。
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军队按照最高荣誉称号奖励增加的比例,一次性增加退役经费。
扩展资料
第十九条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自行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军队一次性发给退役抚恤金,由中央财政专门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贴,给予经济补贴的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养老基金和一次性经济补贴,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组织就业介绍、就业推荐和专门招聘会,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