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扣除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

如题所述

纳税人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中国境内购买首套住房,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若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购买了住房,婚后可选择一套住房进行100%的扣除,或各自的住房按50%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方式一旦确定则不得变更。纳税人应保存相关的住房贷款合同和还款凭证,以备查验。
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名下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2、纳税人及其配偶未同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纳税人的住房贷款为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4、纳税人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提供相应的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材料;
5、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上限为12000元,按月分摊为1000元。
综上所述,中国境内的纳税人及其配偶在购买首套住房并产生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时,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最长期限为240个月,且婚后可选择一套住房全额扣除或各自住房分别扣除50%,但扣除方式一经确定便不可更改,并需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及凭证以便查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1)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2)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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