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间因纠纷,一家请了几个混混来打伤了另外一家人该怎么处理?法律方面可以定什么罪?

事情是这样的,A家因比较霸道占用公用路面,导致无法进行铺修公路(这路是B家及其他邻居的必经之路,而且不归A家范围,已请当地村委看过),然后A家不知怎么和B家起了争吵,在争吵中,A家家长打伤了B家的家长,B家完全没有动手,然后A家儿子又叫来几个混混打伤了同是邻居的C家人,请问这样A家应付什么责任?当时报了警,3小时后才来警察,而那2名警察看着A家人打伤C家(B家的已送医院),那两名警察又该定什么责任? 请各位帮帮忙!万分感谢!
B家受伤的被打伤了头部,缝了5针,现在医院留院观察中。C家则被打得没那么伤,到医院看了后先回家了,BC家都是非常老实的老百姓,其中C是老师,对于秋暮尘的回答,我觉得过于轻判

您好:
按照您的说法,A家人故意动手,以及教唆混混动手打人,已经触犯了法律。所负的责任要看被打人的后果。如果造成了轻伤及以上后果,则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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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造成轻伤只是轻微伤,则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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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名警察看着不管,已经构成了不作为。您可以向公安局检举他们的行为,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此公安局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此公安局。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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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9
伤情要先由公安部门签定伤势情况,看要负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对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和法院上诉解决。

那两名警察看着不管,已经构成了不作为。您可以向公安局检举他们的行为,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此公安局不作为的行政复议。
第2个回答  2010-01-19
首先应由公安部门签定伤势情况
如果有证据表明A家是先动手,就要承担主要责任,看伤势情况可定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通过法院或者通过第三方调解来获得医疗赔偿。对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和法院上诉解决。
警察的不作为各地的法规对行政人员的不作为行为有不同的规定,可以向上级机关、检察院检举其不作为行为,甚至可以通过上访来揭发其不作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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