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开着电动车横过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被直行的摩托车撞了,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定才合理?

我女朋友当时看到摩托车还在很远才开车过去的,车是快到对面才被撞的。是被撞在后轮往前一点。

一、摩托车在电动车左方应负事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摩托车在电动车右方,应负事故次要责任或无责。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该避让。”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二、电动车负同等或次要责任(摩托车位于电动车右侧),次要责任或无责(摩托车位于电动车左侧)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第2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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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0
一、摩托车在电动车左方应负事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摩托车在电动车右方,应负事故次要责任或无责。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该避开。”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二、电动车负同等或次要责任(摩托车位于电动车右侧),次要责任或无责(摩托车位于电动车左侧)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第2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看看吧
第2个回答  2010-01-10
报警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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