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试用期过后工资待遇应该怎么计算?

我在一家国有机械厂任职,从进厂时起就是跟着师傅干活,签合同前主任说没有试用期,等到7月分我拿到毕业证就转正,但事实是7月份正式签合同,写明试用期三个月,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工资水平还是原来的每月500元,扣除保险等就剩400,厂里是计件算的工资,做得多就拿钱多,现在问题是我还是学徒,但是又已经转正了,那我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总不能像试用的时候吧!我都不想做了!请有这方面知识的同志为我解解疑虑!谢谢了!!

《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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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8

《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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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09

试用期工资要怎么算?

第3个回答  2005-11-20
这个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具体工资的多少要你与公司协商。法律是没有规定试用期满后就要加工资的。除非你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这个你就可以向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你单位是计件拿的工资,你既然已转正,那你直接去申请拿计件工资,不用找什么法律依据,也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该争取的时候要自己去争取。
第4个回答  2005-11-19
学校出来实习的一段时间,一般不属于正式雇员。正式毕业进厂才签立劳动合同,成为雇员,劳动合同可以有试用期,但如果是一年合同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至于工资多少,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合法。当然,工资的多少看合同约定。

学徒工和转正不是劳动法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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