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分局

如题所述

平桥区位于信阳市东北部,东连罗山县,南界浉河区,西与南阳市桐柏县和湖北省随州市为邻,北与驻马店市确山县、正阳县相接。地处东经113°42′~114°25′,北纬31°43′~32°37′,总面积1889平方公里,人口78.85万人。现辖9个乡、5个镇、3个办事处、5个管理区,含214个行政村和49个居委会。境内不仅有震雷山风景名胜区、天目山省级森林公园,还有尖山鄂豫边省委革命旧址、红军桥等人文历史景点。

刘元辉 书记、局长

邹庆祝 副主任科员

刘文烨 副主任科员

胡延武 办公室主任

刘元辉简介:信阳市平桥区人,汉族,大学学历。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1999年12月,分别在平桥镇土地管理所、信阳县土地管理局工作,历任土地监察大队副队长、队长。2000年1月,任信阳市土地管理局明港分局支部成员、副局长。2002年8月,任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港分局支部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199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信阳市撤地设市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职权界定和机构调整的意见》(市办发〔1998〕10号),设置浉河一分局、浉河二分局、平桥分局、明港分局,为市土地管理局派出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2002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发〔2001〕17号文件),撤销信阳市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组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原信阳市土地管理局明港分局也更名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明港分局。

分局机关现设办公室、地籍规划股、用地耕保股、法规监察股等4个股室,下设1个地产交易所,辖甘岸、平昌关、长台关、查山、城阳城、明港、王岗、邢集、明港工业管理区、肖店10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平桥区土地总面积为188799.21公顷。农用地135005.0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1.51%,其中:耕地83017.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97%;园地133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1%;林地25380.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4%;其他农用地22169.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4%。建设用地27491.1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4.56%,其中:城镇工矿用地4674.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8%;农村居民点用地17313.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7%;交通水利用地451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其他建设用地99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2%。未利用地26303.0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93%,其中:水域5732.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4%;滩涂沼泽地5425.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自然保留地15145.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2%。

【土地规划】一是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明港分局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按照土地规划全覆盖的原则,多次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经过分局及技术协作单位的共同努力,区级、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全面修编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市专家组的两次会审,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获市政府审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为辖区土地规划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严格执行总规,切实突出耕地保护。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管地、用地,切实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耕地面积稳定在41692.48公顷以上,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36118公顷以上。

【耕地保护】一是严格措施,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1263块,已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牌26块,保护责任书签定村级122份、村民组180份、农户9600份,明确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任务,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同时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土地、农业、水利、环保等多部门为成员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确保10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耕地总面积一直稳定在41692.48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118公顷,保护率为86.6%。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明港等3个乡(镇)占用的耕地95.16公顷及时进行补划,并落实补划地块均在各乡(镇)内部平衡,确保耕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明港分局严格标准,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个,整治面积739.2414公顷,投资3162.919万元。这些易地补充耕地项目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都依规按程序完善了立项审批文件,组织了项目的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的专家评审、论证工作,进行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聘请了项目监理,签订了施工合同,均在实施。但还有部分项目存在一些问题,如信南高速三标段甘岸项目区内临淮河处有成片林木、四标段平昌项目区内有成片林木及开矿要按规定申报及时变更。

【地籍管理】一是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作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的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工作全面完成。明港分局为确保更新调查成果的完整性,积极与周边桐柏县、正阳县、确山县、浉河区进行接边,并对明港镇城镇地籍调查外业成果进行了检查验收,该项工作已完成。二是规范产权登记。2010年,共上报市政府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3宗。因市局下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核发权,明港分局日常受理申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26宗。结合区政府“五权”发证工作安排,对乡镇国土所长及业务骨干30人进行培训,同时以文件形式将农村宅基地发证中的有关注意事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要求,截至目前,已经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82137宗。

【保障经济发展】一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明港分局积极主动并提前介入,全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其中石武客运专线明港段征地442亩,涉及杨楼等6个行政村,总长度11.05公里,用地手续已整理上报;中石油(兰一郑一长线)成品油管道工程用地项目占肖店乡齐营村耕地2.2155亩,目前已上报;明港机场进场道路拟征收300亩集体土地,涉及八里等3个行政村,总长度11公里,目前征地规划预审材料已上报;省政府已批准4个批次征收集体土地1481.283亩(拟供信钢技改项目用地3个批次1222.9605亩,拟供明港镇9个建设项目用地258.3225亩),现已正在组件上报市政府批准供地;明港分局结合已审批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中人力、物力,协助平昌关镇、甘岸办事处完善资料,抽调专人负责,摸清涉及甘岸、平昌两镇(办事处)淮干滩区移民迁建安置点7个(平昌4个,2454户7976人,使用集体土地1623.0565亩;甘岸3个,237户875人,使用集体土地199.7766亩)。目前已报市政府,待批复后为用地户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加强土地利用工作。明港分局共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8宗地,面积82.971亩。其中划拨办出让手续2宗(面积8.19亩),向市财政交纳出让金237.75万元;拍卖成交1宗(面积4.881亩),向市财政交纳出让金201.7万元;正在按程序上报审批5宗,涉及面积69.9亩。

【信访工作】一是积极做好2009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领导亲自坐镇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了“党政联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良好局面。在市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明港分局立即安排该项工作,全部完成了53个图斑(监测面积为169.9亩)的实地核查工作,核查实际占地面积为169.64亩(其中拆除1宗,合法用地25宗,违法用地2宗,伪变化25宗),按要求及时上报并整理完善了各项档案。另外在政府的主导下,完善了卫片执法检查(农宅违法用地173户,养殖用地3宗)用地手续。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比例为3.3%,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为17.3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零,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二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就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明港分局通过落实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有效解决了信访案件。2010年,共接受上级交办信访案件6起(区委群工部交办),自办信访案件19起,配合上级办理信访案件2起。结案率100%,上访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5%,为平桥的平安稳定建设作出了贡献。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认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明港分局狠抓了宣传动员、健全组织领导和制定工作方案第一阶段工作,进一步做好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对照方案全面排查,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自我加压,精心组织,全员参与,积极开展了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并顺利通过了市、区文明办对省级文明单位(2010~2014)的复检。

(胡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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