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女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么

女儿已经结婚,这时父母赠与女儿一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么?父母是不是还得有过户费?

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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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7
女儿已经结婚,这时父母赠与女儿一套房子,如果明确只是赠与女儿一个人,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明,就是赠与夫妻两个人,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交纳过户费是必须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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