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2-02
1、劳动关系举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3、没缴社保,你要主张公司为你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