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缓刑到什么社区矫正?是居委会吗?

法院判缓刑到什么社区矫正?是居委会吗?

是的,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是到居住地进行社区矫正,无法确认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社区矫正。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进行缓刑。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定期向矫正机关报道,参加学习和劳动。社区矫正一般是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进行,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若有情况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一般由司法所承担,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缓刑其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观念,顺利回归社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没有新的违反犯罪或发现漏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后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处的刑罚就可以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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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6
嗯,是到社区居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无法确定居住地,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解读(二)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的接受社区矫正的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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