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特点区分为结构化、试讲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1)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现场试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面试考生需提前10分钟准备,讲课时间10分钟。幼儿教师岗位增加3分钟才艺展示时间。
(2)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面试工作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