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事业单位面试内容

如题所述


入围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省税务局官网、湖南人事考试网同步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按要求提交复审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省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分类进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两日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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