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忽悠做了法人能否强制注销?

如题所述

被人忽悠做了法人是可以强制注销的。在我国的公司的注销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此时必须要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被人忽悠做了法人能否强制注销?
      挂名法定代表人退出一般由当事人同意,股东决定,报登记部门确认。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不愿意担任,可以辞职,股东不更换的话,可以走法律途径退出。
      1、工商变更: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组织机构变更: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税务变更: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表内填写,便于登记机关信息采集)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三、注销企业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不能获得企业法人变更所需的资料,还可通过注销企业来强制退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下列几项: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无论是企业法人变更,还是申请企业注销,所需要的材料和流程环节还是很多的,处理难度也很大。因此,在当挂名法人时要慎之再慎,不要图眼前的利益而将自己置身于风险之中。如果已在挂名法人的困境之中,因为企业一但违法违规,法人是要负相应责任的,因此当挂名法人想要退出时往往会碰上很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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