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如题所述

两者之间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有专属的《劳动法》,对于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出现的异议有更明确的法律规定,无论是对哪一方来说,维权都会更加便捷,有理可依,而劳务关系适用的是《民法总则》和《合同法》,对劳务者的保障相对低一些,如果是要对外负责人,劳动关系是由公司负责,而劳务关系就是由本人负责,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尽量签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
第一, 劳动关系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劳务关系就没有这项权利。
第二, 劳动关系确认后工作比较稳定,社保这一类的基本保障也可以获得,劳务关系就只能获得约定的报酬,且工作时间也不稳定。
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省自己的成本,可能会诱导一些人签订劳务合同,如果真的产生纠纷,合同也不是确定是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唯一依据,也要根据实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做出合理的判断,尽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工作是能确定劳动关系的,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也应该按劳动关系处理,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两种合同之间的关系,确保签到适合自己的。
劳务关系的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20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现做如下回答:
您的问题属于《劳动法》所规制的内容。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则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关系极易混淆,有区分的必要。归纳起来,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大致有以下要点:

1.主体的范围不同。
2.主体的性质和关系不同。
3.客体不同。 
4.主体的待遇不同。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6.雇主的义务不同。
7.内容的任意性和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8.法律调整不同。
9.法律责任不同。
10.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进一步想要咨询的地方,欢迎私信联系!
第2个回答  2021-05-29

第3个回答  2022-05-29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则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大致有以下要点:

1.主体的范围不同。
2.主体的性质和关系不同。
3.客体不同。 
4.主体的待遇不同。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6.雇主的义务不同。
7.内容的任意性和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8.法律调整不同。
9.法律责任不同。
10.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