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审查过程中,通知自诉代理人补充了相关证明材料,依职权调取了有关证据。经审查,朱婷的自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我院于2021年12月27日依法立案。
东京奥运会期间,中国女排未能小组出线。中国女排主帅郎平在赛后透露,由于朱婷手腕有严重伤病,手腕发不上力,导致她无法发挥出全部实力。但网上一些自媒体却借题发挥,制造诸如“私接商业代言,国家队阻拦,朱婷直接罢训”等话题,将矛头指向了朱婷。朱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得到了网友们的支持。网友们纷纷表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通过这一次次的诽谤起诉案件告诉每个人:造谣诬蔑别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为朱婷通过诉讼维权点赞——作为女排运动员朱婷,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提起刑事自诉案件,非常难能可贵,因为该案件需要朱婷自己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他人侮辱诽谤的证据。 刑事自诉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应当有自诉人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被他人侮辱诽谤,作为私权力取证的难度,却比公权力取证的难度要大的多。
我建议尤其是通过网络侵权的案件,需要把网络侵权的案件材料固定下来,最好能通过公证机关把证据材料固定一下,否则网络侵权的证据材料,非常容易被删除,非常容易找不到,没有证据材料,所谓的侮辱诽谤罪要想让法官信服并支持诉讼请求,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该证据形成证据聊闭环,否则很难让法院支持该诉讼请求。
我在网上查询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尤其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只有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自留地,自由是由边界的,更是由分寸的。法治社会是我们任何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与秩序!也是我们权利的保护神。支持朱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更支持违法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