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公司无故扣款,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8
一般情况下,入职时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工资及待遇。试用期一般三个月。如果在试用期因故离职,可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都会谁许,并且一次付请应有的工资。当然,无故离职或擅自离岗,那又另当别论。

也可能存在这种情形:履行了正常的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无故扣了工资,这明显是与法与情与理相悖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毕竟现在是法制健全的 社会 ,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您好,可以向劳动办投诉。在试用期内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

一、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分为以下情形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员工自动离职或急辞工,公司也应当结清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若因员工的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但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因此企业在招聘人员时要做好相关的人力准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无论你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是开除的还是自己旷工或自己主动提出离职),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发放给你。

二、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1.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2.根据第十四条规定,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3.根据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这是人生中的经历,咨询相关部门。

申请劳动纠纷仲裁吧。别无他法。

保留好能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所有证据,然后到劳动局寻求帮助。

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有每月支付劳动报酬的日期,你只要履行了提前三天告知的义务,就可以离职,公司应当向你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但是有的公司可能会因为你走人而不立即发放给你,要等到下一个发薪日,这样的话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你要去告意义也不大,因为他毕竟没说不给你, 除非是公司明确表示不给你,那么不管他什么理由你都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您好,公司无权利扣除员工工资。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能无故扣除试用期员工的工资。试用期应该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寻求法律帮助

试用期离职,你需要了解试用期公司有没有跟你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那么申请劳动仲裁

无违法犯罪,无重大过错,按正常程序离职,公司无理由克扣工资,保留资料,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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