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会公积金属于郑州吗

如题所述

属于。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机关的日常政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公积金中心行政会务的组织安排工作,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文秘、机要、保密和各类文电处理,中心系统的行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公积金中心机关的行政管理,机关内的统计、财务、计划生育、工、青、妇、机关事务等行政事务;督促、检查对中心领导班子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组织人事处。负责中心系统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中心党委的日常工作,做好中心党委文件、党务信息、工作总结的起草与分发;接待中心系统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督促检查对党委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负责中心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调配、聘用人员审批、职工培训、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中心系统目标管理考评、人员年度考核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党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三)计划财务处。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住房公积金核算体系;负责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的设立和管理工作;对受托银行承办金融结算业务工作的衔接、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四)归集管理处。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缴存单位及个人账务核对、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等相关业务的政策咨询、档案管理;缴存单位在破产、解散、撤并等情况下单位职工帐户托管,调离市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审批、记帐,市区银行网点缴存业务票据复核及管理,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监测、检查及指导。(五)信贷管理处。负责指导全市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拟定市本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执行市本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审批发放贷款,协调担保机构、受托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监督市本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状况;并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呆坏帐核销的申请、初审和市本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归档处理工作。(六)监察执法处。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对不为职工缴存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责令限期办理,对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设立帐户手续、逾期不缴或少缴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单位挪用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追缴,对不良贷款的法律诉讼,对抵债资产的保全工作,接待属于市中心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七)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的受理(或审核)、组织、协调;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并监督落实检查;中心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与用印审批;按照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审批相关业务数据上传工作。(八)信息管理处。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研究,信息系统及业务数据管理维护与安全防护,外联业务的设计与研发,财政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数据的对接处理,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住房公积金网站、监管系统、查询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及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九)审计监督处。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住房公积金国债业务及定期存款进行审计监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处(室)、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负责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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