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家人可以参加吗

刑事案件开庭家人可以参加吗

刑事案件如果是公开进行审理的,被告的家属是可以作为旁听人员出席案件审理的;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家属和其他无关人员都不可以旁听。
法律分析
法院开庭以后家属是可以到庭参与旁听的,法院会对案件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布。但是,家属在案件庭审的过程当中不能随便发言,而且要遵守庭审秩序,不过,案件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家属和其他无关人员都不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家属,社会其他人也可以到庭旁听的。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也不能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庭前会议一般不公开进行,被告人家属一般不可以参加。承办法官或者其他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参加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由承办法官或者其他合议庭组成人员主持,根据案件情况,合议庭其他成员可以参加庭前会议。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申请参加庭前会议或者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被告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协助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中进行附带民事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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