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的批复 废止了吗

好像最高人民法院网上已经废止了这个批复

您好,已经废止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失效]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研)复[1987]20号
【发布日期】 1987.06.15 【实施日期】 1987.06.15
【时效性】 失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法规类别】 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已于2012年1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60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8日起施行。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追问

此批复还能作为现在民事案件审判的依据吗, 似乎除了2011年新出台婚姻法解释三外,关于非婚生子女的确认亲子关系纠纷难以找到更多的法律依据,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能够强制他做亲子鉴定吗

追答

您好,如果当事人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不能够强制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是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另一方的请求成立,也就是不肯做亲子鉴定的,会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亲子鉴定并不是一定需要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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