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突出贡献

如题所述

厦门大学法学院在国内法学教育和科研领域拥有显著的地位,尤其在国际经济法方面,它的贡献尤为突出。自开创以来的二十多年里,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综合实力已跻身国内顶尖行列。学院在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税法以及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等关键领域取得了多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成果,为国内外学术界瞩目。


在民商法学科方面,厦门大学法学院同样起步早且成绩斐然。研究范围广泛,深入探究民商法的各个重要分支。学院的研究团队立足于民商法理论,紧跟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步伐,形成了一套特色鲜明的研究路径。在民法典研究和罗马法研究等方面,学院的成果独树一帜,部分研究成果在国内甚至处于领先地位,彰显了其在法学领域的卓越贡献。


扩展资料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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