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2-09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在被辞退时劳动者所应得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都应当由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的。但是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最好写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劳动关系可以用劳动合同、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来证明,也包括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身份也很困难。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也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